1.实验室管理员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,负责安全检查,落实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。实验指导教师为本实验室直接责任人,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2.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,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,方可开始实验操作。
3.实验时,必须服从教师指导。严格按照老师要求进行培养基的生产,在进行无菌操作时严禁闲谈。
4.注意保持微生物实验室环境,要定期及时的进行消毒及污染清查,并做好记录。
5.实验室的电、水、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,不得乱接临时线路。禁止私自使用取暖器,热得快等其他与实验无关的生活电器。
6.所有实验区严禁抽烟,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试剂和药品的实验区严禁使用明火。
7.严禁在实验区烹饪、用餐,严禁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,严禁将食物带入实验室,严禁将实验室的任何试剂、器皿及设备带出实验室。。
8.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,不得堆放大量杂物堵塞逃生通道。
9.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、置于明显位置、取用方便之处,并指定专人负责、妥善保管,定期检查,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10.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检查水阀、电闸、煤气阀等,关闭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后才能离开实验室。